一、征集作品要求
(一)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宣传语
1.应征作品须紧扣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的内涵和特质,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启发性。
2.形式、文体不限;内容健康向上,具有感染力,特色鲜明,寓意深远;文字精炼、易于传播推广,字数不超过16个字。
3. 应征作品须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4.应征者对应征作品须附有详细的说明和阐述。
(二)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形象标志(Logo)
1.形象标志设计作品要求能充分反映桂林红军湘江战役文化内涵和红军长征精神。
2.形象标志图案要求构思新颖,色彩协调,简洁明快,寓意深刻,便于识别;有独特的创意和文化底蕴,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4.形象标识应具强可辨性,便于放大缩小,可应用于各类背景场景布置和宣传印刷品。
5.应征作品须提供设计方案效果图(A3 竖幅面 420mm*297mm,300dpi 精度,JPG 格式),能够保证大幅面喷绘和印刷要求;并附有对标识创意设计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6.应征作品须具有原创性,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三)桂林红军湘江战役文化文创产品
1. 主要围绕桂林红军湘江战役文化旅游资源、物产资源、生活习俗等,具有红色旅游纪念意义的红色旅游文创纪念品、生活用品、手工艺品、美术品、特色工艺品、户外用品、办公用品等等。
2. 突出标志性、市场性、时尚性、高科技性、便携性,精致美观,适合收藏、馈赠、有纪念价值,能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或有特色的手工艺品,避免与同类产品高度重叠。
3. 应征作品的设计需要考虑其实际生产在造型和材质上的可实现性、以及商品的价格定位和制作成本因素,市场价格符合大众消费能力。
4. 应征作品的提交应包括商品名称、效果图、设计说明、市场前景应用等,设计说明需图文并茂,具有创意,视觉效果良好。设计方案效果图(A3 竖幅面 420mm*297mm,300dpi 精度,JPG 格式),能够保证大幅面喷绘和印刷要求,清楚表现设计者的创意和设计。
5.应征作品应保证设计的原创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体现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的“歌词+歌曲”
1.应征作品要彰显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特点,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坚定文化自信,体现长征精神;
2.创作风格、体裁不限,创作表现形式包括独唱、重唱和合唱。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独特、真实、生动、感人,易于在群众中广为传唱。
3.每位应征者报送的“歌词+歌曲”作品不得超过三首,所报的作品须为最新原创作品、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出版或获奖,歌曲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
4.应征者须提供歌曲电子文档和小样,以及歌曲的创意说明。
二、投稿方式
2020 年6月10日前,应征者须将应征作品的邮寄资料和电子文档发送到主办方指定地址或邮箱。应征者根据自己提交的应征作品提供以下邮寄资料:应征作品设计稿、设计效果图、创意说明、产品实物样品、歌曲小样、应征报名表等,以及应征者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并将上述资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邮箱。请应征者在信封或邮件中注明“桂林红军湘江战役文化宣传品征集”。提稿图片正面不得出现姓名、地址等个人相关信息。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大厦南楼21楼2102室,邮编:541000。
邮箱:glcczx2019@163.com。
联系电话:0773-3686100,0773-3686206
三、赛事赛程
(一)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3月20日-3月30日
2.作品征集:4月1日- 6月10日
3.组委会初选:6月11日-6月20日
4.专家终评:6月21日- 7月10日
(二)评选方式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组委会遴选、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和复评,选出获奖作品。
(三)奖项设置
大赛按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宣传语、形象标识、文创产品、歌曲四个类别,分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每个类别分别设置:
金奖1名 奖金10000元+获奖证书
银奖2名 奖金6000元+获奖证书
铜奖3名 奖金30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10名 奖金1000元+纪念品+获奖证书
(四)公布结果
评选结果将于2020年7月31日前在https://news.guilinlife.com/special/changzheng/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特别声明
应征者请仔细阅读以下报名声明,收到应征材料即视为应征者或合法监护人知晓并同意相关事项、应征风险及以下条款。
(一)应征者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习俗。凡涉及抄袭、剽窃、借用等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主办单位无关,并且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格。
(二)征集活动所有奖项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在作品展出前进行获奖作品的专利申报,设计作者具有专利的共同署名权。对于获奖作品,应征者不能转让、出版、参加展览等,否则,主办单位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征集活动主办单位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次征集活动获奖产品的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示等,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主办单位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入围或获奖作品的应征者有义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五)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还,应征者应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设计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使用。
(六)应征作品一经提交,视为应征者同意本公告的所有内容并受其约束。
(七)因邮寄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用。
(九)主办方对本届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宣传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保护传承中心
2020年3月20日
附件:
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宣传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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