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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向全社会征集嵊泗创城品牌口号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10-16  截止时间: 2019-10-31 
 

 

 

 

 

 

Zheng Ji Ling

 

  我有3000元奖励

  你有good idea吗

近几年来,我县全面提升美丽海岛建设的内在凝聚力和整体软实力,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省美丽乡村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现在,我们有了更高的目标啦!那就是要争创第七届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力争2020年拿到第七届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的“入场券”。

为展现我县经济发展、历史文化和城市精神,展示嵊泗美丽海岛城市品牌形象,从即日起,向全社会发起我县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品牌口号征集活动。

 

 

 

1征集时间1、征集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31日2、评审时间:2019年11月上旬3、结果公布:2019年11月中旬公布评审结果2征集内容

嵊泗县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品牌口号(例如:南孔圣地 衢州有礼;舟山有你,越来越好;)

3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4征集要求

1.有特色

口号要求能体现城市特色,朗朗上口,易于传播,简洁明了,具有唯一性。可以是四个字,八个字,十个字不等, 但是口号内必须有嵊泗二字。

 

2.有号召力、吸引力

 

口号需充分展现嵊泗独特的海岛资源与深厚的文化底蕴,符合群众、游客心理预期和时代诉求,具有吸引力和号召力。特别是能充分展示我县在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中,上下同心,携手共进的精神风貌。

 

3.有新意

口号需附简单的文字创意说明(50—200字)。

 

 

5征集渠道

 

邮箱征集:发送 姓名 联系电话 投稿内容至zhwenw@qq.com,邮件主题需注明 嵊泗县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品牌口号征集。

联系电话:5083445,嵊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6奖项设置中选奖 1个 奖金3000元入选奖 4个 奖金500元

 

 

7活动声明

1. 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的联系方式。

2. 提交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享有该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其用于画册、展览及相关活动宣传等。

3. 所有提交作品概不退稿。

4. 投稿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均归主办方所有。

5. 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嵊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嵊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2019年10月14日

https://mp.weixin.qq.com/s/TJfkFKjraUG504X2Cx0tuw

 

 

 

 

 

Zheng Ji 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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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县全面提升美丽海岛建设的内在凝聚力和整体软实力,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省美丽乡村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现在,我们有了更高的目标啦!那就是要争创第七届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力争2020年拿到第七届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的“入场券”。

为展现我县经济发展、历史文化和城市精神,展示嵊泗美丽海岛城市品牌形象,从即日起,向全社会发起我县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品牌口号征集活动。

 

 

 

1征集时间1、征集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31日2、评审时间:2019年11月上旬3、结果公布:2019年11月中旬公布评审结果2征集内容

嵊泗县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品牌口号(例如:南孔圣地 衢州有礼;舟山有你,越来越好;)

3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4征集要求

1.有特色

口号要求能体现城市特色,朗朗上口,易于传播,简洁明了,具有唯一性。可以是四个字,八个字,十个字不等, 但是口号内必须有嵊泗二字。

 

2.有号召力、吸引力

 

口号需充分展现嵊泗独特的海岛资源与深厚的文化底蕴,符合群众、游客心理预期和时代诉求,具有吸引力和号召力。特别是能充分展示我县在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中,上下同心,携手共进的精神风貌。

 

3.有新意

口号需附简单的文字创意说明(50—200字)。

 

 

5征集渠道

 

邮箱征集:发送 姓名 联系电话 投稿内容至zhwenw@qq.com,邮件主题需注明 嵊泗县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品牌口号征集。

联系电话:5083445,嵊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6奖项设置中选奖 1个 奖金3000元入选奖 4个 奖金500元

 

 

7活动声明

1. 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的联系方式。

2. 提交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享有该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其用于画册、展览及相关活动宣传等。

3. 所有提交作品概不退稿。

4. 投稿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均归主办方所有。

5. 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嵊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嵊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2019年10月14日

https://mp.weixin.qq.com/s/TJfkFKjraUG504X2Cx0t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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