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5日17:30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宣恩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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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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