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动宗旨
广泛汇聚社会创意与智慧,设计出既能精准传达遗址核心价值,又具备强烈视觉冲击力与艺术感染力的标识,用于遗址公园今后的宣传推广、形象展示及文创产品开发。
二、组织单位
十堰市郧阳区文物事业发展中心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四、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欢迎所有从事或热爱设计创意工作的机构及个人参与,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设计公司、高等院校师生、自由设计师及设计爱好者。
五、征集要求
1、作品应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充分体现遗址公园的文化底蕴和内涵;创意独特,构思巧妙,具备高辨识度与记忆点;扩展性强,适合各类衍生应用。
2、须提交可修改的电子版源文件(AI、CDR或PSD格式)及JPG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
3、附详细创意说明,阐述设计理念、象征意义及应用构想,可补充2–3种应用效果图。
六、投稿地址
请将应征作品发送至邮箱:40331887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郧县人遗址公园Logo征集+作者姓名/机构名称+联系电话”。投稿须附作者基本信息(姓名、职业、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
联系单位: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文物事业发展中心(郧阳博物馆),联系人:丁静玉,联系电话:13797857779、0719-7222115。
七、评选标准
由郧阳区文物事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主题契合度、创意性、艺术性、应用性及辨识度等标准,评出“征用奖”与“入围奖”。结果将通过“游郧阳”“郧阳网”“郧阳文物”等官方平台公布。
八、奖项设置
征用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税前)、获奖证书、遗址公园终身荣誉游客资格。
入围奖(5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名(税前)、获奖证书、遗址公园终身荣誉游客资格。
注:评审坚持质量优先,允许奖项空缺。
九、权责声明
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严禁侵犯第三方权益。如涉侵权,责任由投稿者自负,作品将不予采用。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完整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发布权及修改权等),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与许可,不再另行支付报酬。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场合使用该作品。所有投稿恕不退还。参与即视为同意本公告全部条款。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