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组织单位
沙湾区委宣传部、沙湾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沙湾区融媒体中心
二、征集对象
所有关注和支持沙湾区文旅发展,且自愿遵守本次活动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限年龄、不限职业,创意至上!
三、作品创作要求
你的设计需要“懂沙湾、有灵魂”,重点突出这些核心:
品牌核心:紧扣“沫若故里・韵动沙湾”主题,体现沙湾作为“沫若文化名城”的深厚底蕴;
多元内涵:融入沫若文化、铜河文化、三线建设文化等本土人文元素,可结合沙湾区“一城三地三区”文旅融合发展思路作回应;
视觉质感:构图简洁、色彩协调、创意新颖,有强烈视觉冲击力,让人一眼记住沙湾;
实用性:适合在抖音和公众号等平台头像、宣传海报、文创产品、景区导览牌等各种场景使用。
四、设计和格式要求
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B;
需提供设计源文件(如AI、CDR、PSD等格式);
附500字以内创意说明:包括图形尺寸、颜色、寓意等(比如“LOGO中飞鸟造型源自沫若诗词,蓝色线条代表大渡河”)。
五、时间和参与方式
征集时间:2025年8月16日-8月31日12:00(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投稿邮箱:350672158@qq.com
邮件标题:沙湾区文旅形象标识(LOGO)征集作品+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附设计稿、创意说明及签字盖章扫描件)
咨询电话:0833-3445870(沙湾区融媒体中心)
六、评选与奖励
组织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在评选出3件入围作品后,进行终评。最终评选出1件作品,确定为“沫若故里・韵动沙湾”文旅品牌形象标识,并给予10000元奖励。其余2件入围作品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评选结果将在“沙湾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
七、声明
(一)投稿者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明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二)稿件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投稿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三)获选作品须提供矢量源文件(如AI、CDR、PSD等格式),作者拥有著作权,沙湾区融媒体中心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沙湾区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可用于相关会议、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
(四)奖金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单位或个人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
(五)本活动解释权归沙湾区委宣传部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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