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如对入围作品存在异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予以反馈,反馈邮箱为:bhxqwl2023@163.com。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签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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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如对入围作品存在异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予以反馈,反馈邮箱为:bhxqwl2023@163.com。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签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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