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运动会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最终确定由安徽房苏玲创作的作品为瓯海区第七届运动会录用会徽;确定由江苏纪永明创作的作品、江苏高山创作的作品为入围会徽。
现将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运动会会徽入选作品情况通告如下:
瓯海区第七届运动会会徽录用作品:
瓯海区第七届运动会会徽入围作品:
按照有关规定,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运动会会徽从发布之日起,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所有,其他任何组织或单位未经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88537619。
特此通告。
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运动会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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