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长青”未检工作室联系,并提供书面佐证材料。如发现作品违反征集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其获奖资格。
联系方式
电话:0717-5330404
邮箱:510393778@qq.com
附:“长青”未检标识(LOGO)获奖作品
获奖作品
优胜奖 1名

作者:三鹏
二等奖 2名

作者:黄涛

作者:钟浴曦
三等奖 3名

作者:向陈

作者:董泽恩

作者:梁基裕
入围奖 4名

作者:方戴莉

作者:陈济光

作者:廖义山

作者: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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