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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淄博市博物总馆向社会公开征集馆标(LOGO)方案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07-23  截止时间: 2021-08-15 
淄博市博物总馆由淄博市博物馆、淄博陶瓷琉璃博物馆、蒲松龄纪念馆、淄博市考古研究所、淄博市文物保护修复所5个市属文博馆所整合组建。主要职能是,受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坚持平台思维和市场化、专业化理念,按照“机制创新、人才交流、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属文博场馆和文物藏品的作用,逐步实现“藏品打通”“人才打通”“管理打通”和“服务打通”,打造博物馆集群平台,在文物藏品、陈列展览、社会服务、学术研究、文创产品开发等方面形成集约化效应,促进淄博文博事业发展。为加强淄博市博物总馆对外宣传和品牌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淄博市博物总馆标志(LOGO)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淄博市博物总馆标设计(标志LOGO),彩色稿和黑白稿;

2.淄博市博物总馆名称的中英文标准字体(中文名称:淄博市博物总馆,英文名称:Zibo Museum Administration);

3.淄博市博物总馆标标准色、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

4.衍生应用设计(选择2—3个应用),可在名片、纸杯、席卡、笔记本、手提袋等衍生产品上进行设计,展示LOGO衍生应用效果。

 

 
 

 

二、征集时间

从2021年7月22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止。

三、具体要求

1.Logo设计要符合淄博市博物总馆的内涵和定位,简洁大方,易懂易识别,有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融标志性、艺术性、实用性和时代性于一体。

2.Logo设计应用性强,适用于建筑装饰、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文创产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

3.投稿作品需提交设计图稿(包括中英文标准字体、标准色及相关衍生应用效果图),同时需附创意说明。并同时提交JPG格式效果图和AI或CDR等矢量图,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4.作者须将设计图稿(包括标志彩色稿和黑白稿,中英文标准字体,标准色、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方式及相关衍生应用效果图)、创意说明打包成文件夹格式,统一命名为“淄博市博物总馆LOGO征集+姓名”。

5.作者个人资料不得在设计图稿中出现,作为附件附在设计方案后一并提交,包括设计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详细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

 

 
 
 

 

 
 
 

四、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通过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鲁中晨报等新闻媒体和淄博市博物馆、淄博陶瓷琉璃博物馆、蒲松龄纪念馆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作品投稿为网上投稿方式,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评选方式

面向全国征集淄博市博物总馆标志设计,淄博市博物总馆将收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初选入围作品,最终以专家组评定的结果为准。

具体步骤如下:

1.初评阶段(7月22日至8月15日):由淄博市博物总馆初评委员会进行评审,初评通过作品进入终评;

2.终评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邀请相关专家组成终评委员会,对馆标设计作品进行最终评审特等奖、优胜奖和优秀奖。评选结果将在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鲁中晨报等新闻媒体和淄博市博物馆、淄博陶瓷琉璃博物馆、蒲松龄纪念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六、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荣誉证书;

优胜奖2名:奖金30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5名: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七、其他事宜

(一)所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若被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标者本人负责。

(二)淄博市博物总馆对获选的设计作品拥有完全使用权,其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发布权、传播权等)属于淄博市博物总馆。未经授权,设计者不得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淄博市博物总馆有权对获选方案进行适当修改,获奖方案设计者应积极配合淄博市博物总馆完善设计方案。

(三)投稿应征者请注明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并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四)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淄博市博物总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533-2177866

电子邮箱:sbwzgbgs@zb.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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