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陆川县创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步伐,深入挖掘陆川文化旅游内涵,树立陆川文化旅游品牌新形象,陆川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5月15日面向全社会启动了公开征集文化旅游形象标志(LOGO)和文化旅游宣传口号活动。此次活动共征集到文化旅游形象标志(LOGO)作品189份,文化旅游宣传口号作品7793条,经过组织评委专家进行初审和评选,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文化旅游形象标志(LOGO)
采用奖(1名):
公示期为2021年7月14日至18日,共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陆川县旅游开发中心举报,经核实为雷同或侵权的作品,将取消资格。公示无异议后,以上文化旅游形象标志(LOGO)和文化旅游宣传口号所有权、使用权即归主办单位陆川县人民政府,如有需要,主办方有权根据情况作适当修改,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
联系电话:0775-7270976,18978709823。
联系邮箱:lcly7226912@163.com。
陆川县公开征集文化旅游形象标志(LOGO)和文化旅游宣传口号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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