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一)沛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形象标识(LOGO)
(二)沛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卡通形象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三、征集日期
即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
四、设计理念
(一)设计制作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要注重创意创新,丰富表现形式,提升作品张力。
(二)要突出沛县特色、汉文化等,贴近大众审美情趣,情景交融地表达思想理念。
(三)要体现时代特征、当代价值,既可创作融合民族文化、传统元素的作品,也可创作动漫、卡通、漫画等富有时尚元素的作品,运用新颖别致的作品吸引人、打动人。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立意高远,定位精准,观点鲜明,易于传播,体现时代感,讲求艺术性,充分体现“担当、尚德、豪迈、包容”的沛县城市精神和城乡生态宜居、社会文明和谐、人民幸福安康的沛县形象。
(二)作品要充分融入沛县人文、历史底蕴,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和较强的形式美感,充分展现全县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内涵,突出时代特征,彰显沛县精神文明建设的个性。
(三)设计作者对所投作品应分别配以500字以内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寓意等)。
六、投稿方式
(一)作品投稿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作品电子版尺寸为A4纸幅面(21cm×29.7cm),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作品获奖后需提供原文件。
(二)参赛者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在邮件题目中注明【征集投稿】,文件名为:作品类别+作者姓名,在邮件内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作品设计稿上不得标注任何个人信息。
(三)投稿邮箱:pxsctc@163.com
(四)联 系 人:刘 充 联系电话:0516—89685333
七、评选办法
(一)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审。
(二)初选入围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公示,并通过群众投票进行复评。
(三)主办方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获奖作品,并将作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八、奖项设置
(一)主题形象标识(LOGO)设计:评选出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10000元(含税)并颁发荣誉证书;入围奖3名,奖金各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主题卡通形象设计:评选出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10000元(含税)并颁发荣誉证书;入围奖3名,奖金各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获奖后,除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费用,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知识产权即归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
(二)创作者应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因侵权而导致的责任,由创作者自负,征集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每位参与者提交的作品数量不限,团队投稿的,应确保团队内部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三)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四)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五)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六)作品如有雷同,以主办方收到的第一件投稿为有效投稿。
(七)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作者自行承担创作费用及应征投稿的其它费用。
(八)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沛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沛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6月23日
https://mp.weixin.qq.com/s/kYAbk1u9eKCjRA6wp7c-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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