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奖:
品牌名称LOGO:

作者:廖洋
二等奖:
1、品牌名称LOGO:

作者:李建銮
2、品牌名称LOGO:
陵水沫沙,作者:冯亚智
三等奖:
1、品牌名称LOGO:

作者:张英波
2、品牌名称LOGO:

作者:廖洋
3、品牌名称LOGO:

作者:黄浩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7日-2021年6月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要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核查线索和依据。联系电话:0833-3075183。
感谢所有应征者对乐山市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以及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做的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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