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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征集弥渡县脱贫攻坚歌曲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10-16  截止时间: 2019-10-31 
中共弥渡县委宣传部

关于有奖征集弥渡县脱贫攻坚歌曲的启事

 

为了鼓舞斗志,振奋精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全县干部群众加快决胜脱贫攻坚步伐,同步全面小康,中共弥渡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脱贫攻坚歌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词曲要求。词曲要能较为准确地反映脱贫攻坚主题,全面反映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心系精准脱贫的伟大壮举。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弥渡地域特色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亲和力、震撼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并要突出主题、寓意深刻、歌词精炼、富于美感、易于传唱。

(二)投稿要求。本次征集采取词曲并投的形式投稿。为使评比更直接、更准确,如果有条件的也可直接提供录音作品,鼓励提供音频资料。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作品抄袭,立即取消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负责。

二、投稿时间

2019年10月14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

三、评选办法

由中共弥渡县委宣传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选,评出的歌曲在县内媒体上公开评选结果。

四、投稿方式

来稿请寄“弥渡县弥城镇花灯广场旁广电大楼弥渡县融媒体中心”,邮编:67500,或传送电子邮件:xcbwmd@126.com。并在信封注明或邮件主题注明“弥渡县扶贫攻坚歌曲征集”字样。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0872)8162111,18845127347。

五、奖励办法

中共弥渡县委宣传部将分别对词、曲作者给予2000元的奖励。

六、相关事项

(一)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所有应征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电视播放、广播、网络传播)归中共弥渡县委宣传部所有。

(二)作者享有署名权的权利。

(三)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由中共弥渡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弥渡县委宣传部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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