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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新河镇“镇歌”歌词征集活动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6-13  截止时间: 2019-07-10 
新河镇“镇歌”歌词征集活动

 

为进一步塑造新河城镇形象,大力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打造城镇听觉标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家乡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新河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新河镇“镇歌”征集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01

征集要求

镇歌歌词作品要准确反映新河地域文化特色和新河人自信昂扬、奋勇争先的时代风貌。作品力求构思新颖、昂扬大气,语言优美、健康向上、长短适度、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凝聚力,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02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所有关心和支持新河发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

03

征集时间

歌词征集时间2019年6月1日至7月10日。

04

评选办法

征集结束后,新河镇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来稿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本次征集镇歌活动,评选产生入围作品6首。入选歌词和确定为镇歌歌词不重复奖励。奖项可以空缺,个人所得税自理。对所有入围歌词颁发证书。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1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励500元

优秀奖:5名各奖励300元

05

投稿须知

☑ 每位作者限报2个以下作品,并提供一式3份应征作品。
☑ 应征作品须原创作品,并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字数一般在300—500字。
☑ 应征作品均应提供A4纸书面稿件,并注明新河镇镇歌歌词征集、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有效信息。所有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06

来稿方式

1.邮寄地址: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310办公室
2.联系人:李如明
3.联系电话:0576-86598093;13626630033

4.邮箱地址:416611859@qq.com

 

07

特别说明

1.投稿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并追回已发奖金和证书。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所有应征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电视播放、广播、网络传播)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3.新河镇人民政府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新河镇简介】

新河镇是温岭市五大区块之一,温岭市"金十字"中心城区的东部组团。新河镇区域面积71.4平方公里,人口12万,辖62个村7个居。新河镇是浙江省中心镇、浙江省历史文化保护区,先后荣获中国乡镇综合实力500强、全国百佳历史文化名镇、全国教育"两基"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镇、浙江省十大特色乡镇、浙江省旅游强镇等称号。

 

投稿格式

中共温岭市新河镇委员会

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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